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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沿黄高速公路人员接收方案》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一所、二所、三所、四所、五所、六所、七所、八所、九所、维修监控所全体职工,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达拉特旗宇黄公路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的精神,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黄公司”)为保证公路平稳运行、人员队伍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划转要求及实际情况,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对《沿黄高速公路人员接收方案》(以下简称“《接收方案》”)及落实要求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2023年8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国投集团、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市沿黄公司联合开展的推进市沿黄公司划转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接收方案》情况,经协商一致,同意对原《接收方案》所提出的修订意见形成最终版《接收方案》。按照相关规定,从2023年8月9日起,为期30天公示,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9月7同步,在市沿黄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eedsyhgl.com/)线上公示《接收方案》,在涉及此次划转的沿线收费所及收费站、服务区等场所线下进行《接收方案》公示。

2.按照联合开展推进市沿黄公司划转工作座谈会精神,由市沿黄公司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赴沿黄高速沿线各所开展涉及此次划转事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场填写《沿黄高速公路收费人员分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问卷调查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3.《接收方案》公示期内,任何职工对方案有异议的,可通过实名书面形式递交至沿黄公司划转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说明。

联系人:周宇欣

联系电话:0477-8359509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凹凸广场B座3楼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沿黄高速公路人员接收方案》

                       

 

                                               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89


沿黄高速公路人员接收方案

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关于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任务,捋顺市沿黄公司及沿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积极配合做好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沿黄公司”)和沿黄高速公路沿线收费所(站)人员划转,同时为保证公路平稳运行、人员队伍稳定及划转后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划转工作要求,结合服务沿黄高速公路单位实际情况,人员接收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沿黄公司所管辖的S24线大路至巴拉贡段高速公路(简称“沿黄高速”)前身为沿黄一级公路大路至巴拉贡段,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2年9月建成通车,2018年12月改建为高速公路,全长666公里(其中主线长416公里,支线长250公里),设立18处收费站(2处主线收费站、16处匝道收费站)。全线设立7对服务区,目前由沿黄公司运营6对服务区,王爱召服务区由内蒙古西部地区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使用。

二、划转前人员情况

此次划转涉及两家单位(市沿黄公司、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涉及人数815名(人数以最终核实数据为准)

(一)市沿黄公司

市沿黄公司现有人员191名。其中市沿黄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员78名;所辖公路服务区临聘人员113名(主要为保洁、保安、超市售货员、司炉工、司机之家工作人员),临聘人员计划通过劳务派遣购买服务。

(二)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收费人员

10个收费所和维修监控所人员总计624名,其中收费所公益二类事业编制48名,聘用工529名(主要为副所长、办公室主任、监控室主任、行政人员、票据员、收费班长、征费员、监控员、网维员等),临聘人员47名(主要为厨师、保洁等勤杂人员)。目前聘用工和临聘人员全部和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具体情况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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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划转后情况

(一)市沿黄公司

市沿黄公司及子公司78名管理人员整建制转入市国投集团,划转成为市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运行,其他临聘人员(服务区保洁、保安、超市售货员等)通过劳务派遣模式用工,待后续整体划转市国投集团后,按照批复的薪酬方案执行。

(二)沿线收费所

为确保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沿黄高速各收费所人员原薪酬待遇原则保持不变,现有岗位原则保持一对一进行接收。

四、其他事宜

1.按照“人随事走”原则,为保证沿黄高速收费正常运转,相关人员就业稳定,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624名员工根据实际分流安置。一是事业编制48名由市交通运输局妥善分流安置,也可双向选择辞去事业编制与市沿黄公司签订合同,执行企业薪酬。二是在岗服务沿黄高速的聘用工和临聘人员469名,双向选择去留,选择继续从事沿黄高速收费工作人员由市沿黄公司优先聘用,重新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执行企业薪酬,剩余人员由市交通运输局统筹考虑安置。三是收费中心人员底册中,有107人(均为收费员岗位)在编但未在市沿黄公司所属公路岗位工作,优先满足市沿黄公司运营需求,剩余人员由市国投集团统筹考虑安置在其他收费公路从事收费、监控工作。四是选择来市沿黄公司工作的人员,要遵循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的“三能机制”,服从市沿黄公司的管理与统筹安排,薪酬待遇等按照国有企业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2.为保证人员稳定过渡,原则上做到岗位稳定,继续保留原有岗位,逐步根据企业发展实际,优化岗位设置,保障现有职工需求;原则上做到人岗匹配,本着按劳分配、人岗相宜的原则,保持现有员工与现有岗位不变,确保企业正常运行。

五、划转前准备工作

1.《沿黄高速公路人员接收方案》公示。2023年8月9日起,在市沿黄公司官方网站上公示30天;同时,在市沿黄公司、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及沿黄高速沿线收费所、维修监控所各办公场所张贴《沿黄高速公路人员接收方案》同步进行线下公示,公示至2023年9月7日结束。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涉及人员分流安置事项,应当充分征求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考虑单位实际情况,为避免引发矛盾,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单位组织在市沿黄公司、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及沿黄高速沿线收费所、维修监控所召开沿黄高速公路人员稳评会议,填写《沿黄高速公路人员分流问卷调查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单位所出具的报告统一在市委政法委进行备案,最终由市国资委将备案批复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步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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